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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水稻生产技术推广暨农业部水稻专家指导组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4月25日         来源:全国农技中心     


农技栽培函〔2007〕44号

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广西、福建、江苏、上海、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河南、陕西、内蒙、宁夏、山东、河北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农业技术推广站(总站、中心),湖南、广东、浙江等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粮油处),农业部水稻专家指导组成员:

为研究今年水稻生产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夺取水稻丰收,经与部种植业管理司协商,我中心定于3月中旬在重庆市召开全国水稻生产技术推广暨农业部水稻专家指导组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情况交流。总结交流2006年各省水稻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情况,研究2007年水稻生产技术推广重点工作。

2.技术培训。对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免耕栽培、超级稻高产栽培、机械插秧、无盘旱育抛秧等技术进行培训。

3.专家座谈。农业部水稻专家指导组成员总结交流2006年工作,研究2007年工作重点。

4.项目总结。总结交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项目­­—水稻无盘旱育抛秧技术示范2006年实施情况,研究落实2007年项目工作。

5. 现场参观。参观水稻育秧现场。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3月12日报到,13~15日开会。

2.地点:重庆市广场宾馆(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2号),联系人:李雪梅,电话:023-63558989,66621836(小灵通)

三、参加人员

1.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四川、贵州、云南、河南等省(区、市)农业厅(局)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分管领导及负责水稻技术的同志一名,县级代表每省(区、市)2-3名(无盘旱育抛秧项目实施县优先考虑);其他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代表一名;

2.农业部水稻专家指导组全体成员。

四、其他事项

1.材料准备。请各省(区、市)代表根据会议内容准备材料,打印100份带到会上交流,并准备10分钟的多媒体汇报材料;有关材料和统计报表(附件1)的电子版,请于3月8日前一并报我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

2.代表回执。请于3月7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和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需订返程票的代表请提前与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

3.联系方式。全国农技推广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 联系人:万克江;联系电话:010-64194508,64194509(传真);电子信箱:wankejiang@agri.gov.cn。

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陈松柏,电话:023-67865872,13072398622,传真:023-67754157,电子信箱: csb@cqagri.gov.cn

      附件:1. 各省(区、市)水稻生产技术统计

            2. 参会人员回执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名称
大小
类型
修改日期
各省(区、市)水稻生产技术统计.doc
46K
DOC
2007-4-25 14:09:23
参会人员回执.doc
27K
DOC
2007-4-25 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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