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栽培函〔2007〕407号
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总站、作栽站),浙江省农业厅农作局:
由我中心和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组织实施的“水稻无盘旱育抛秧技术中试与示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两年的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保证项目验收工作顺利进行,请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报送项目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项目实施总结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2006年和2007年度实施区域、面积、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等;
2.项目实施的主要成效。对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实事求是地科学分析;
3.项目实施的主要经验。包括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4.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人员(每省限报1~2人)及相关论文发表、书籍出版、成果形成情况等;
5.下步工作打算。项目结束后的持续效应怎样,2008年打算推广多大面积。
二、其他事宜
1.请将总结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8年1月25日前报送去我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wankejiang@agri.gov.cn及jsyzhns@163.com。
2.根据各单位实施情况,择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3.联系方式:联系人:万克江,电话:010-64194508;传真:010-6419450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026。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